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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单位

知识产权律师论坛

南京市科技法律咨询服务中心

江苏省发明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

主题名称

茅台酒宣称国酒及茅台股份公司申请“国酒”商标注册,是否合法正当

本期议题

1、在茅台酒的广告宣传和产品包装中宣称为国酒,是否合法和正当,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; 2、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提出“国酒”商标注册,是否符合法律规定; 3、如果商标行政部门核准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“国酒”商标注册申请,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,对于相关市场主体会产生什么影响,是否符合商标法所要求的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”的基本原则。

形式

知识产权律师讨论、交流

主题背景

茅台酒宣称国酒及茅台股份公司申请“国酒”商标注册,是否合法正当【点击查看更多】

时间地点

2012年4月13日,下午2:00—4:00

南京科技广场一楼报告厅(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科技创新大楼)